2006/10/25
我的blog观-------对blog四种诠释
玩blog,首先得要做一回播客。播,顾名思义,那是传播。从信息加工角度来看,blog首先是一种思想与文化交流传递的载体,是信息的盛宴。而信息,有有效与冗余之分。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一名播客,首先得需要有播客的人道主义精神,你的blog传递的东东,最好对大家有益的信息,是经过自己思想的产物的贡献,而不是垃圾制造生产加工基地。而不少的blog友,却只顾让自己的blog变得厚实,而作低廉的劳动,无疑像破烂王,(引晚报blog友的观点)不管良莠,将网络上的乱七八糟的东东一网拿下,用来装点自己的门面。而自己的东东却少得可怜,由是可见,此blog友只能算是小虾米们做的事情,处于低级行为阶段。
blog,其次要成为搏客。所“搏”字,那是拼搏精神的代名词。说实话,写blog,是一种时尚的玩意儿,稍会点文字功会的都会玩,然而,这种玩法,得需要点毅力,一天两天新鲜的,那种blog也只能算是菜鸟之辈,属小打小敲之辈,不能成其大业,不能成为深海之蛟龙。“搏”的精神,莫过于对自我意志力的锻炼和挑战。被工作琐事所包围之际,得要学会弹钢琴,灵活合理分配时间,打造blog之事业。而更多的常常得要花费自己人的休闲时间,少点应酬与交往。由是观之“搏”客者,一定是胸有城府之人,是干大事业之人。
blog,也美其名“博”客。所“博”,可作如下说解。其一,知识渊博之意,你的blog记写内容知识越丰富,越精深,越有学问与涵养,则越能吸引人的眼睛。要想“博”出名来,得要靠真才实学,而不是像子美之流靠***哗众取宠。这是治学之精要。其二,“博”,“博大”也,指的是blog友的胸襟要宽广。说实话,blog是属于性情中人之流的。他们往往比较热情好客,喜欢交流。blog友有烦事,你得有义务主动化解;blog友有疑难,当有义不容辞的指点迷津之职。作为资深blog友更知道来往穿行blog友blog中,读读blog友之文,回复几句溢美之词,算是对blog友的精神支持与抚慰吧!在知识共享的时代,blog友之精神,是blog友们所要张扬与发扬之光大了。
blog,是乎也“勃”字有些关联。“勃”字,虽容易引起产生歧意。但“勃”字除有“勃起”之意外,更有“雄心勃勃”“兴致勃勃”之意。无论如何理解,都可以解说得通。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人之力量之本源源于“性”,“力必多”的释放与寻求平衡,其实就是力量的自我调节与化解。“雄心勃勃”“兴致勃勃”当然可以更容易理解。由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真正的blog友者,要把blog当作自己人的力量之源,精神动力。同时得要有雄心,有情怀。学会每日反思,每日顿悟,这是超然物我的净化。
以上四点是自己玩blog的一点感想,与大家共勉。灵感产生得益于晚报blog友之孜孜孜不倦的精神与情怀,感染了我。偶得之,便捕捉了下来。不对之处,请blog友多加批评!
动感 发表于 2006-10-25 22:58 阅读( 244) 评论( 1) 引用( 0) 我的blog
2006/10/24
别了南京
南京,一个造梦的地方。在灰色烟雨蒙蒙之际,石头城露了几分狰狞,夜了,撕下了面具,那是无言的期盼!拖着几分的疲惫,带着几分的伤怀,与南京作别!
印象中的南京,其实并不可憎!
由于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南京成了我经常奔波的地方。每去南京一次,总是带着几分欣喜,必尽,南京是大都市,心中当然有几许刘姥姥进大观园般的激动。尤其喜欢南京的几条道路,高大健硕的法国梧桐树是那样的静穆,面对来来往往行色匆匆的行人,仿佛只有她才给每个异乡之人有几分的亲切之感。不时,会飘落几片金黄的叶片从你的脸际掠过,冲激着你的视线,给你带来几分鲜亮明快的色彩,使你有几分田园秋意之感。因为,南京,实在太匆忙了。熙熙攘攘,到处是流动着的人群,一小拨一小拨地,让你感到有些窒息。
南京,的确很大,相比我居住的城市。随园地带,我常去逛悠的地方,七弯八绕,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中。清凉门大街、虎踞路,还有那汉中门,这些常提嘴边的道道,我却搞不清它们究竟是如何纵横错连的。也许,那是因为平时都的来的去,根本没有留意,没有闲心却理清它们的关系。
南京是古朴的。南京的上空总凝结着一层不透云的空气,那是从中山陵开始升腾,然后,罩着每个南京人的上空。那是历史留下的一份责任。而因此,我对南京又充满了几许的获重。踩着小道,总想去寻觅着一些什么!
南京人的语言,非常得直白。使得南京人有“大萝卜”的美称。既是豪气,也带着几分贬意。其实,这对于每个南京人来说,倒无所谓的事情了,于已于他,都无伤大雅。
而南京,于我,不是历史,不是南京本身,而是于难以脱干系的人情。因人而生情,因情使我对南京产生了几分的怅然。南京,染袭着一个悠长的深远的梦!
动感 发表于 2006-10-24 22:17 阅读( 267) 评论( 2) 引用( 0) 我的blog
2006/05/15
不毛之地,也能长鸟蛋。
在林子的记忆深处,总呈现出这样的一片荒原地。那是不毛之地,人迹罕至的地方。其实,要说是林子的记忆,倒不如说更多的是爸爸妈妈的讲述残存于他的脑海中的回忆。在能记事的小时候的某一个酷夏的晚上。那是全家人纳凉的时候。两条长凳搁着一块破旧的长门,便成了林子挥舞的小天地。夏夜总充满着神秘,星星诡秘地眨巴着眼睛,耳际是田鸡的叫鸣,不时飞来几只萤火虫,打着灯笼寻找着同伴。林子和妹妹在调皮地逗耍着,快乐的笑声充盈着整个夏夜的天空。做了一天农活的妈妈正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光还做着一天最后的家务活。收拾农具、擦洗锅碗……总之每个傍晚都是这样,爸爸和妈妈总有忙不完的活儿。等到稍稍休闲的时候,便迎来了林子月光启蒙时刻。
在林子的眼里,母亲在众多的妇家人中算是出类拔萃的。有一张照片至今还保存在家里,那是母亲刚成为新娘时拍的照。而且是一张彩照!在那时算是奢侈的。那是一张半身像,母亲穿着花格子的棉布衣服,脖子上围着一条白色的纱巾,双手捧着一束鲜花,将一张圆润的脸衬托得嫣红嫣红的。照片上母亲的笑容深深地映在了林子的印象深处。那是一种陶醉的笑容,陶醉于小两口世界的幸福的笑。母样将头发梳得齐整整的,身后还拖着一条很厚实的,乌黑发亮的长辫子。这就是母亲,这张照,直到林子成人的时候还在欣羡着。也正是母亲这样的照片,让林子在讨媳妇的时候下意识要讨一个像母亲一样的女人。清贫的生活并没有改变母亲对生活的希望。等母亲将所有琐屑之事忙完了后,便和我们姊妹两个唠家常的时候了。也正是这个时候,母亲才是最快乐的。
有时候,母亲高兴起来,偶尔也会哼一段歌曲。随着我们的年龄的增长,才知道母亲的嗓音其实并不动听,更谈不上婉转了。然而,那时候,林子却认为母亲的哥唱得最动听。至今还记得母亲会哼一些什么《拔根芦柴花》、《洪湖水浪打浪》、《白毛女选段》等。一次,在闲谈时候,才知道原来母亲在少年的时候,参加过公社里的文工队。林子打心眼里佩服母亲了。通常情况之下,母亲总要与林子谈些做人的道理,更多的进讲故事,比如讲《孟姜女哭长城》、《佘老太君》、《穆桂英挂帅》等。在母亲蒲扇的轻摇之下,林子印象中的夏夜是清凉的;在母亲的絮絮叨叨的讲述声中,夏夜对于林子来说,又平添了几分的浪漫与美好。
不毛之地,也能长鸟蛋。
动感 发表于 2006-05-15 23:01 阅读( 195) 评论( 0) 引用( 0) 我的blog
有感于杯子
http://tt721.blog.sohu.com/2812092.html
杯子现象在我们生活中其实随处可见!也许是一种爱情的演绎!将爱情的全部历程缩水后给人看,看得是如此真切与明了!还是不得不提,爱情,真是如杯子里的水,其实,本身是不变的。关键是杯子的感觉!杯子的感觉,是一种心态!爱情,就是这样的,我们有厌烦的时候,如何让杯中的水鲜活透明,永葆青春,正是我们所要思考并要去为对方做的!真爱,需要有一种胸怀,那是一种包容,包容水的冷与暖,多与少,包容水的一切的优点和缺点!
动感火箭头 发表于 2006-05-15 23:01 阅读( 222) 评论( 0) 引用( 0) 我的blog
2006/05/06
70年代出生的人
总感觉到70年代出生的人身上具有着许多的优点!首先可以用本份这个词来形容。本份,相对于现在人来说,这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其实,我非常欣赏这个词。虽然,本份这个词,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来,就是墨守成规,就是老实呆子、就是不毫无创新,不敢越雷池一步。然而正因为与时代的不相吻合,本份一词才显得如此弥足珍贵。本份不仅仅代表着做事有原则,守规矩,还可以从信任这个角度来理解。本份,从道德上来讲,是靠得住。是女人就得找一个本份的男人才可以托负终身;而生意场上,经历了尔谀我诈的洗礼之后,发自于心的还不是追求和寻找本份二字吗?与本份的人做生意,就是在与诚信手牵手。其次,70年代出生的人重视一个情字。这是从群体特性上来看的。70年代的出生的,一般都有兄弟姐妹的。那时候才刚刚实行计划生育制度,独生子女的出现主要是在八十年代的事情了。所以说,在伴着兄弟姐妹成长起来的一代,他们的心中总维系着那一份朴实的手足之情。而这种情愫,将深深地络印于他们的心头,甚至推而广之,使他们学会了关爱家人,学会了感恩社会,学会了对花鸟虫鱼产生怜悯之情。其三,70年代出生的人又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期,其间经历了许多的大的变革。人们的思想由单一向多元进行过渡,各种文化现象交织而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又是痛苦的。他们要经历怀疑与自我否定的阵痛,需要重新建构自己的价值观念。在这样的历程之中,经受种种考验。
我出生于75年,当然属于70年代的人了。在我的成长过程中,这样的大背景无疑不时时刻刻地笼罩于我。总有许多很深的感触。因此,想将个人的这些想法记录下来。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于是产生了这样的blog!我希望自己不断地努力,每日反思一些,回忆一些,以个体作为案例,反观70年代的心路历程!
动感火箭头 发表于 2006-05-06 17:29 阅读( 324) 评论( 2) 引用( 0) 我的bl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