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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的中国网络传播和网络媒体(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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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网吧辽宁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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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白红:关于网吧政策的三色叙事
作者:麦田 | 2004年12月30日 |
【内容提要】做网吧的朋友都认为政府确实应该管理网吧,但又确实不能象现在这样多头管理。从饭馆出来,北京天气之冷,犹如网吧业正在经历的寒冬。和做网吧的朋友聊了这么久,我已经不太相信网吧业的冬天之后,春天注定来临――在2004年的第一场雪后,我唯一能确信:如果网吧政策不调整合理,这个冬天将是网吧业的最后一个冬天。
不可承受之“蓝”
2004年6月,《北京青年报》刊登了一则短短的消息,“‘蓝极速’网吧纵火犯表现好刑期减到18年”。在这个资讯的时代,这则消息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但就在两年前的六月,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少年纵火犯,一把大火烧毁了北京“蓝极速”网吧,夺去了二十几个无辜同龄人的生命,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不可承受之悲愤哀痛。而同时,“蓝极速”事件也成为网吧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中国很大,所以很难避免发生一些造成恶性后果的事件。这些事件,“天灾”不说了,就说前几年的克拉玛依火灾、洛阳火灾、烟台海难等等,都是“人祸”,而无论哪场灾难,罹难者都远比“蓝极速”多,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也高――但是,发生在舞厅的“洛阳火灾”并没有对歌舞娱乐全行业产生实质性影响,克拉玛依火灾以后,也没有说全国都不准少年做汇报演出――而只有“蓝极速”事件,对其发生的行业:网吧行业,产生了全国性的深远影响。
一个突发性的偶然事件,为什么会影响整个产业的政府政策,变成整个网吧行业不可承受之拐点?
据说,当时政府加大对网吧管理力度是基于两个考虑:一是几年来网吧发展迅猛,使得部分未成年人深陷其中――“救救孩子”,所以严管网吧;二是网吧发展严重失控,为了避免“蓝极速”惨案的发生,也需要加大政府监管网吧的力度。上面这些理由肯定都成立,但是还不足以解释为什么从2002年以来,政府对网吧监管力度那么强――比如,“救救孩子”这条吧,二十几年前台球风靡全国,就有人喊着要“救救孩子”;十几年前街机游戏盛行一时,也有人喊着要“救救孩子”――但是无论台球还是街机游戏,当时并没有严管到现在网吧的地步,而当时的孩子现在的70’s,也没有整体因为打台球或玩游戏而堕落
但无论怎样,“救救孩子”,蓝极速的一把大火,烧出了整个网吧行业的一场“原罪”;然后国家、地方两级政府十几个部门同时上阵――2002年6月以后,网吧行业进入了新时代。
红旗下的“蛋”
两年以后,互联网上流传一篇文章――《经营者的倾述:十多个部门为何管不好一个网吧?》。文章以一个网吧经营业者的视角,详细叙述了公安、文化、工商、消防等等十几个部门如何管理网吧,然后作者以自身的遭遇向大家揭示了在这么多部门管理下,网吧艰难经营的现状。
这篇文章让人看得痛心;而更让人痛心的是,这篇文章所反映的情况非常普遍。原本兴盛的网吧行业,在政府多头管理之下,已经几近分崩离析烟消云散――被政府部门层层复复监管的网吧,就好像红旗下的蛋,“看不见更远地方”
在政府对网吧监管最重要的文件,2002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就明确列出对网吧具有管理权责的有公安、文化、工商、信息产业等等多个部门;这条政策到了地方,自然就又膨胀出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十几个部门在行使自身权力的同时,自然衍生出各自部门利益――而处于监管之下的网吧,又敢得罪谁呢?管理学的常识是不能多头管理,所以,十几个部门管理不好网吧是正常的,管理得好才是奇迹。
而其实,在中央的文件中已经规定了,对网吧进行“日常管理”的应该是文化部。所以很多网吧业者都疑惑,为什么不能由文化部牵头,由文化部去协调其它政府部门关系,成立“联合工作组”之类的网吧管理组织,统一管理网吧,而网吧只对文化部门负责?
但没有这样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两年来,各个部门我行我素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而这些“权力在空中飘荡”,不时地打在网吧业者的肩上。
2004年的第一场雪
北京。2004年的第一场雪后,我和几个做网吧的朋友一边吃着涮羊肉,一边闲聊着网吧的现状。我们说得最多的就是“政策”两个字。言谈间,这些做网吧的朋友都认为政府确实应该管理网吧,但又确实不能象现在这样多头管理。
从饭馆出来,北京天气之冷,犹如网吧业正在经历的寒冬。和做网吧的朋友聊了这么久,我已经不太相信网吧业的冬天之后,春天注定来临――
在2004年的第一场雪后,我唯一能确信:如果网吧政策不调整合理,这个冬天将是网吧业的最后一个冬天。








